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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来华留学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7-04-05 作者: 点击:[]

自费来华留学收费标准

(1997年修订)

  自费来华留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外币,交纳外币时,按收取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外币计价收费,具体标准(单位:元/人)如下:

  一、 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400 - 800

  二、 学费:

  1.文科类专业:

  本科大学生:每学年14000-26000;

  硕士研究生:每学年18000-30000;

  博士研究生:每学年22000-34000;

  短期生:学习时间约为一个月的,3000-4800;学习时间约为三个月的,8,000 - 10000。

  专科生和普通进修生比照本科生标准收费;高级进修生比照硕士研究生标准收费;研究学者比照博士研究生标准收费。

  2.理科和工科类专业:

  比照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10%-30%

  3.医学、艺术、体育类专业:

  比照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50%-100%

  三、住宿费:

  不带单独卫生盥洗设备和电话、电视的双人间留学生宿舍,每个床位每天住宿费标准为12-32元人民币。单独住一间宿舍时,按两个床位标准收费。增加房间设备和改善住宿条件时,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普通留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2.5倍。

  四、其它费用:

  伙食费、校内医疗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等费用, 按实际成本计价收费。

 

 

    教育部官网链接:

     http://www.moe.gov.cn/s78/A20/gjs_left/moe_850/tnull_1196.html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印发《留学中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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