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外事方针、政策和规定。 2.起草全校对外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制订外事规章制度。 3.负责协调全校外事接待活动,为院部的教学、科研和对外学术交流提供协助和服务。 4.负责校级出访活动的策划及实施。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工因 公出国(境)团组手续。 5.拓展和维护学校与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团体、国际 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包括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负责校际交流计 划的统筹管理,包括计划的制定、协议的拟订、交流项目的实施 和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服务。 6.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和境外办学项目的联络、审 核、报批、变更及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的 管理与服务。 7.负责学校各级各类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调 管理。 8.归口管理全校各类外国留学生、交换学生、研究学者和交 流学者,包括发展规划的制订、招生录取、涉外管理、经费管理、 国际校友联络等业务。 9.归口管理来华外国专业教师、专家学者的聘请、报批、涉 外和生活管理等事务;负责学校外籍语言教师的来华手续办理和 涉外管理。 10.负责国家科技部、河南省科技厅高端国外引智项目、高 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管理、执行和国际 科研平台的搭建。 11.负责汉语国际推广,孔子学院、课堂的申报和统筹管理和组织汉语教师、汉语志愿者的选拔、申报、推荐。 12.负责港澳台工作。 13.负责国际会议、港澳台会议的审核、报批、协调和管理。 14.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对外合作交流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