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教科外[2010]119号)文件精神,2010年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合作,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全省高校共选派80名优秀教师,其中40名由教育厅出资配套经费选派;40名由学校配套经费选派,我校选派名额为5名。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3 — 12个月。
(二)短期研修生:留学期限为3个月(仅限报“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三、重点选派学科和国外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发展战略,结合我校实际,优先支持纺织、服装、能环、机电、信息技术、新型材料、人文学科及应用社会学科的研究领域和学科。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条件
申请者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骨干,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较好的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校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其他具体条件及要求请参照《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章程》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六、推荐办法
(一)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部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及师资队伍情况,择优推荐1-2名教师作为候选人。
(二)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按照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认真填写申请表后由个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栏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填写,不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推荐意见以OA形式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四)各部门下载通知附件,填写汇总表,用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
(五)受理时间
各部门于2010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不接收申报人本人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宜
(一)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教育厅共同聘请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录取结果在2010年8月份公布。
(二)从2010年起,地方合作项目将按照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不再更改;留学资格不再进行延长。
(三)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兼职教师在所聘任院(部)统一申报。
联系人:
人事处:王 辉 禄书果 联系电话:62506818
对外合作与交流办公室:涂晓韦 联系电话:13643839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