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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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教师纳入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9 作者: 点击:[]

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和机关有关处室:

为向河南省汉办和国家汉办推荐我校教师纳入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计划获得相关补贴,在2012-2013学年到墨西哥协助我校合作方伊达尔戈州教育部和图兰辛格科技大学开办孔子课堂,请上述部门按照以下条件推荐1-2名人员提交《国教公派汉语教师(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在5月31日前上报到学校人事处和外办。由学校研究后决定相关人选。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职业条件<

(1)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具有一年以上汉语教学经验或者教学管理经验、具有国外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较强开拓创新和组织动员能力者优先。

3.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掌握所在国语言或者英语。

4.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附件: 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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